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 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