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