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 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 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 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