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