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