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