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