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