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