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