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