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