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