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 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 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