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