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