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