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 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