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