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