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 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