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