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