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