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 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 ,擅为法令,与棘 蒲侯太子奇 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 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 当弃市”帝不忍 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 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 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 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