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