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