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