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