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