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 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 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 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 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 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 。长未到处所,行 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 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