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