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