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