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