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