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