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