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