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 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