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 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 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