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 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 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 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