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