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 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