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 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 ,曰:“崔,宗邑 ,不可。”成、 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 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