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 战於甘。将战, 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 之人,予 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 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 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 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 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