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