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 赂赂士,以 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 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 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 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