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