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美裘二, 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 其一。楚相子常欲之,不与。子 常谗蔡侯,留之楚 三年。蔡侯知之 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之晋 ,请与晋伐楚。 ... 更多 >>